德國財政部正在推進一項加密稅制調整草案。根據目前披露的內容,德國計劃從2027年1月1日起,對加密資產的出售收益統一徵收25%的稅,並加收團結附加稅。該草案仍處於聯邦政府內部協調階段。
僅針對2027年後購入的資產
新規僅適用於2027年1月1日之後購入的加密資產。此之前已持有的比特幣等資產,仍按現行規則處理,不受此次調整的直接影響。
德國目前的規定是,持有加密資產滿12個月後再出售,收益通常不需要繳稅;如果在12個月內出售,則需按一般所得稅繳稅,高收入人群的稅率最高可達42%。
質押和借貸收入納入範圍
根據外媒披露的草案內容,借貸和質押所得也將被視為資本收入,納入新稅制。NFT、證券型代幣、部分穩定幣以及部分現實世界資產代幣,暫不在此套規則之內。
草案稱,加密資產越來越接近於私人資本投資工具,不應繼續按照一般經濟物品來對待。德國財政部還表示,如果勞動收入和其他資本收益需要納稅,而加密投機收益大多免稅,這種安排並不公平。
平台將於2028年代扣代繳
自動代扣將不會在2027年同步啟動。根據草案安排,銀行和其他服務提供方將從2028年起直接代扣並上繳相關稅款,以便平台有了一年的時間完成系統改造。
若用户在不同平台之間轉移資產,平臺可依據用戶提供的買入價格和買入日期計算稅額;若用戶無法提供相關信息,草案稱統一稅率仍可適用。
財政收入預計有限
草案預計,這項新稅制在2028年可帶來約1.6億歐元的財政收入,到2031年每年約為3.5億歐元。目前相關文本仍為早期版本,但德國聯盟黨與社民黨已於夏季預算談判中就加密貨幣課稅方向達成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