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针对高价值第二住宅的新税正进入实施阶段,富裕业主近期密集咨询律师和税务顾问,评估是否能通过居住安排或持有结构争取豁免。多名顾问称,法规文本写得较细,可操作空间并不大。
征税范围已经明确
这项被称为“第二住宅税”的政策已于今年 5 月在纽约州议会通过。起步阶段,税项适用于价值超过 500 万美元的一户、两户和三户住宅,以及经纽约市估值超过 100 万美元的公寓和合作公寓。
纽约市对公寓和合作公寓的估值并不等同于市场成交价。官方通常按潜在租金收入推算估值,因此账面估值往往低于真实市价。也就是说,一些市场售价更高的住宅,仍可能因估值方式被纳入征税范围。
执行方式引发不满
今年夏季,纽约市向数千名业主发出通知,提示其房产可能被纳入征税范围。随后,市政府又上线可检索数据库,收录逾 90 万套纽约房产的所有人和估值信息,进一步放大了外界关注。
受访房地产律师称,部分客户的不满不只来自新增税负,也来自推进方式本身。虽然相关数据原本可公开获取,但集中展示后,业主资产状况更容易被外界查看,令不少高净值人士感到尴尬和不安。
诉讼未改变推进节奏
8 月初,三名纽约市业主提起诉讼,一度让相关流程短暂停顿。但纽约市随后提出上诉,政策推进仍在继续,案件本月晚些时候还将举行正式听证。

多名律师表示,当前诉讼并未直接挑战立法本身,而是围绕执行程序展开,因此他们仍建议客户按最严格情形做准备。纽约市政府预计,这项税收每年可带来约 5 亿美元收入。
豁免路径主要靠实际居住
从现有规则看,最直接的豁免方式是让房屋成为主要住所。如果直系亲属实际居住,或房屋出租给将其作为主要住所的租户,通常可不适用这项附加税。

此外,若房产由 LLC 持有,且多数权益持有人将其作为主要住所,也可能获得豁免。通过信托持有的房产,在唯一受益人实际居住的情况下,也有类似安排。不过顾问普遍认为,这些更像合规调整,而非真正意义上的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