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支持10萬歐元自托管加密資產申報提案
法國國民議會批准一項提案,要求納稅人在年末申報價值至少10萬歐元的自托管加密資產,未申報的罰款最高可達1萬歐元。目前,議員們正就法國2027年預算案展開辯論。
- 11月3日,議員以150票贊成、44票反對、8票棄權通過了I-2701號修正案。
- 10萬歐元的門檻將適用於每年12月31日評估後的符合條件的持倉總額。
- 政府反對意見主要集中於:不誠實的持有人是否會遵守這種自行申報要求。
- 該提案在成為法律之前,仍需通過預算案剩餘的立法程序。
根據國民議會的修訂案,這項義務將適用於未通過加密資產服務供應商,而是由個人直接持有的加密資產。自由、獨立、海外與領土議會黨團成員 Charles de Courson 與另外六名同僚共同提出了這項措施。
此次表決是在預算案一讀期間通過的一項修正案。這並不意味著《財政法案》已經完成立法程序,後者仍需接受進一步的議會審議,包括參議院的審查。
法國的加密提案採用年末門檻
該文本擬將此要求寫入法國稅法第1649條。該條款目前已規範通過外國機構持有的加密賬戶和錢包的申報義務。
修正案的措辭將門檻設定為「大於或等於」10萬歐元,並以相關年度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加密資產總價值作為衡量標準,而非採用全年曾達到的最高餘額。
提案發起人的說明文件稱,這是一項申報義務,並配有罰則,未申報的最高可罰1萬歐元。該提案並未對被申報持倉引入年度稅率。
正如 crypto.news 之前報導的,法國財政委員會在10月的預算討論期間曾支持一項更早版本的錢包披露提案。最新的表決意味著該措施已通過國民議會全部的修正案階段。
不過,仍有若干實際細節未被寫入修訂案文本中,包括持有人需要提交哪些資訊,以及應採用何種定價來源來確定歐元的價值。
政府質疑持有人是否會遵守
在議會辯論期間,法國公共行動與公共賬目部長 David Amiel 反對這些提案,并質疑由持有人自行作出的申報,是否真的能覆蓋嚴重的稅務欺詐情況。
Amiel認為,如果有人正在實施欺詐,他們完全有可能選擇不申報資產。他更傾向於通過中介機構收集信息,同時指出圍繞自托管的技術問題仍未解決。
財政委員會總報告人 Philippe Juvin 支持披露原則,但對立法者應如何在5000歐元、5萬歐元和10萬歐元這幾個不同門檻之間作出選擇提出疑問。
國民議會先否決了兩個較低門檻的修正案,隨後通過了 de Courson 版本。 Juvin 是否支持該修正案的决定則留給議員; Amiel 則維持政府反對立場。
de 和 Courson 在為其提案辯護時表示,按照12月31日的時點申報,將有助於稅務機關識別最大規模的持倉量。
比特幣倡導者質疑錢包數據收集
在10月28日的一份研究說明中,法國國家比特幣研究所(Institut National de Bitcoin)建議否決這些自托管申報修正案;如果修正案獲得通過,則應該在參議院階段努力將其刪除。
該倡議組織稱,申報所有權將構成一種與申報應稅收益不同的義務。該組織將直接持有的加密資產與由所有者自行保管的黃金、珠寶和藝術品進行比較。
他們的隱私憂慮集中在未來法令可能提出的要求上。公開錢包地址可能將已識別的持有者與交易歷史聯繫起來,而擴展公鑰則可能暴露多個收款地址。
該研究所在聲明中表示,修正案並未說明對所收集信息的訪問控制、查閱記錄或保存期限。說明文件也承認,該說明並未經外部稅務律師審閱。
另據巴黎律師 Antoine Gouin 和 Hugo Marchadier 在8月的一份法律分析,現行外國錢包申報規則並不涵蓋那些由所有者自行掌控私鑰、且不依賴服務供應商的錢包。
DAC8 已經覆蓋了通過加密服務商進行的交易
歐盟委員會關於 DAC8 的指引要求,申報義務供應商自2026年1月1日起,收集涉及歐盟居民用戶的可申報交易信息。
被覆蓋的交易包括:當申報義務提供者處理轉賬時,從自托管錢包轉入的提幣交易。歐盟委員會將首次申報週期設定在2027年,具體時間仍取決於各國的國內截止日期。
法國在申報準備工作中,也在審視可能需要納稅的加密活動。Chainalysis估計,2025年相關金額為94億美元,涵蓋收入、已實現收益和支付,但並未將這一總額視為未繳稅款。
在美國,財政部於2024年6月出臺的經紀人規則確立了從2026年開始、針對2025年數字資產銷售的總收入申報要求。某些資產的稅基信息申報則從2027年開始,適用於2026年發生的銷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