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塔乌成為首家完成加密交易正式備案的巴西銀行
巴西最大的私人銀行伊塔烏聯合銀行(Itaú Unibanco Ita ú Unibanco)已正式向該國央行登記其加密貨幣交易和託管業務,成為首家在新數字資產監管規定下完成通知程序的巴西銀行。
- 巴西最大的私人銀行伊塔烏聯合銀行(Itaú Unibanco),已成為該國首家根據新規正式完成加密貨幣交易和託管業務備案的銀行。
- 該行於10月27日向央行提交通知,早於10月30日的截止日期,目前提供15種數字資產,包括比特幣、以太坊和USDC。
- 伊塔乌(Itaú)自2023年12月起提供加密貨幣交易服務,但最新的備案將其現有服務納入巴西新的監管框架之下。
- 巴西新規允許已獲授權的銀行透過通知程序登記其加密服務,而專業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則必須申請運營授權。
據《Valor Econ ôm代幣發行》報道,該貸款機構於10月27日提交通知,比已提供加密貨幣服務的金融機構滿足央行要求的10月30日截止日期提前了三天。
這份備案涵蓋加密貨幣交易和託管,兩者均屬於監管機構設立的虛擬資產經紀業務類別。伊塔烏已通過其投資平台提供15種數字資產的投資渠道,包括比特幣、以太坊以及穩定幣 USDC。
與加密貨幣交易所及其他專業的虛擬資產服務供應商不同,伊塔烏(Itaú)無需單獨申請營運牌照,因為它本身已獲得巴西中央銀行的授權並接受其監管。
伊塔乌(Itaú)的加密交易服務自2023年起已可使用
儘管最新的備案正式將伊塔烏(Itaú)的加密貨幣業務納入新的監管框架,但該銀行提供數字資產投資服務已經接近三年了。
其加密貨幣交易服務最初於2023年12月上線,允許客戶通過該行的Í on 投資平台購買比特幣和以太坊。
此後,該服務逐步向更多客戶開放,直到2024年6月,伊塔烏(Itaú)向該平台所有用戶開放了加密貨幣交易。
當時,伊塔烏數字資產業務負責人 Guto Antunes 表示,這次擴展是基於初期推廣階段進行的客戶調查,調查顯示客戶對加密貨幣投資有相當大的興趣。
根據其官方投資網站的資訊,此後該行已將可交易幣種擴大至15種加密貨幣。
儘管該服務已經運營了數年,伊塔烏(Itaú)尚未公開披露有多少客戶使用其加密貨幣平台,也沒有披露通過該平台處理的總交易額。
crypto.news 之前在9月的報告中提到,巴西的主要銀行一直在擴大其加密貨幣產品的供應,其中 Nubank 提供28種數字資產的交易渠道,而巴西銀行(Banco do Brasil)則在今年早些時候推出了比特幣和以太坊的交易服務。
巴西報紙《Folha de S.Paulo》查閱的央行備案文件顯示,截至2026年3月,巴西各銀行自身的資產負債表上並未持有任何加密貨幣,儘管它們仍持續向客戶提供交易和託管服務。
伊塔乌也在推進其他區塊鏈應用。8月,該行加入了由巴西金融市場協會組織的一項代幣化試點項目,以探索代幣化債券和投資基金的發行、交易與結算。
巴西加密監管對銀行和交易所設定了不同要求
巴西央行通過一系列自2026年2月2日起生效的決議,引入了新的加密貨幣監管框架。
根據第520號決議,已獲監管機構授權的金融機構,只要滿足適用要求,即可通過通知程序提供加密貨幣服務。
對於在新規生效時已開展相關業務的機構,巴西央行設定了270天的過渡期,該過渡期於10月30日結束。
通知文件必須附有獨立技術認證,以確認其符合監管要求,包括適用於虛擬資產服務的運營和安全標準。
未能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程序的機構,必須在30天內停止其加密貨幣服務。
專門從事加密貨幣業務的公司則適用不同的程序。在2月2日之前已經運營的交易所及其他虛擬資產服務供應商,必須提交正式授權申請,才能在新規下繼續運營。
這些監管要求已促使多間加密貨幣公司重新評估其在巴西的業務安排。
一份關於牌照要求的最新報告發現,預計只有不到10%的加密貨幣公司會尋求授權,較小的企業則擔憂合規成本和資本金要求。
与此同时,币安已在10月30日的截止日期前提交牌照申请,加入其他寻求巴西央行批准的加密货币企业之列。
巴西最大的本土加密貨幣交易所之一 Mercado Bitcoin 也表示,打算在新框架下申請授權。
巴西央行為未獲授權的加密服務商設定11月期限
巴西央行還單獨調整了受監管金融機構與未獲授權的加密服務供應商之間關係的時間安排。
9月,監管機構發布第589號決議,將未獲授權虛擬資產服務商交易往來的限制生效時間,從10月30日推遲至11月6日。
從該日起,銀行、支付機構及其他受巴西中央銀行監管的實體,原則上將被禁止與既未獲授權、也不屬於適用監管例外情況的服務提供商進行加密貨幣交易。
9月份的調整還為過渡期內運營的加密貨幣企業引入了額外的報告要求,包括客戶資產餘額、託管持倉和儲備證明等信息。
這些報告規定計劃於2027年1月1日生效,具體程序將由巴西中央銀行制定。
另外,巴西自10月1日起對符合條件的機構實施新的報告要求,適用於處理與自托管錢包之間、金額至少為1萬美元的加密貨幣轉賬。
根據第588號決議,符合條件的轉賬必須上報給該國的金融情報機構——金融活動控制委員會(Coa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