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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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希夫闡述了反對麥可塞勒策略的結構性理由,認為無論塞勒如何公開描述,該公司的比特幣國庫模型都符合龐氏騙局的定義。
重點總結
- 希夫:無論塞勒如何辯解,Strategy公司的模式都是龐氏騙局。
- 定義:龐氏騙局是指以藉貸來償還債務,而償還債務又需要新的借貸。
- 已確定的兩條退出途徑是:出售比特幣或發行更多債務;兩者都被描述為致命的。
- 戰略債務利率:11.5%
希夫的論點及其最終結果
希夫的定義很精準。合法的金融活動需要藉錢並產生收益來償還債務。他所謂的龐氏騙局,指的是藉錢的唯一償還機制就是向新投資者藉錢來償還老投資者。應用於策略:如果賽勒不打算出售比特幣償還債務股息的唯一方法是向新投資者發行更多債務。
塞勒的反駁是,希夫直接回應了塞勒的說法,即Strategy公司對其商業模式完全透明。希夫對透明度的反駁是最尖銳的論點:公開稱某種結構為龐氏騙局並不能使其合法化,只能使其成為一個公開的龐氏騙局,而資訊揭露從來都不是區分龐氏騙局和合法金融的法律或道德標準。
兩條出路以及希夫未提及的局面
希夫的論點它存在一個結構性盲點:它指出了模型失效的每一個方面,卻從未提及一個模型無需失效的條件。這個條件就是比特幣的年增長率超過11.5%,而這正是賽勒模型得以運作的唯一前提,也是希夫沒有直接探討的。
希夫指出,Strategy公司可以透過兩種方式償還其11.5%的債務:出售比特幣或發行更多債務。出售比特幣來支付利息會引發一個問題:當初借款的目的是什麼?如果出售時比特幣的價格低於購買時的價格,那麼損失將疊加在11.5%的利息成本之上。發行更多債務來償還舊債本身就是龐氏騙局的運作機制。根據希夫的說法,這兩種方法都行不通,而從這個角度來看,他的分析是合理的。
希夫指出的邏輯陷阱確實存在,但卻是對稱的:出售比特幣來償還債務會削弱其論點,而不出售則需要持續不斷的資金投入。然而,只有當比特幣的升值速度不再超過借貸成本時,模型才會失效,而這正是希夫沒有直接論證的前提條件。如果比特幣的年升值率超過11.5%,則兩種退出策略都不需要使用,兩種失效模式也不會觸發。希夫的論證看似結構完整,但它只適用於升值論點失效的情況,而這並不等於證明昇值論點必然失效。
彼得希夫抨擊STRC是龐氏騙局?
2026年5月13日,歐洲太平洋資產管理公司首席經濟學家、長期對比特幣持批評態度的彼得希夫@PeterSchiff在接受 Cointelegraph 採訪時表示,儘管比特幣交易價格接近 82,000 美元,但 Michael Saylor 的 STRC 運營…pic.twitter.com/SKRRYl2JFN
吳區塊鏈
區塊鏈(@WuBlockchain)2026年5月20日
該論證確立了什麼,又沒有確立什麼。
希夫對龐氏騙局的描述在結構上是自洽的:如果唯一的償還機制是新的資本,那麼這個定義就成立。但它並沒有證明這種模式一定會失敗,因為這完全取決於比特幣的價格走勢相對於資本成本的變動。希夫稱之為孤注一擲的騙局,而塞勒則會稱之為槓桿投機。這兩種描述的差異不在於結構,而在於方向。
希夫論證中關於「往返交易」的觀點並不需要對價格做出預測才能成立:如果你必須賣掉比特幣來償還購買比特幣所借資金的利息,那麼這筆借款除了支付11.5%的利息來獲得「往返交易」的特權之外,沒有任何實際意義。與依賴比特幣價格不會上漲的龐氏騙局框架不同,無論比特幣價格上漲或下跌,這一觀點都適用,因為無論出售價格如何,出售比特幣來償還債務的行為都會使你的持股失效。
如果Strategy的下一個年度報告週期顯示比特幣價格上漲超過11.5%的債務成本,且無需發行新股來償還現有債務,那麼Schiff的結構性論點雖然存在,但在該期間並不適用。如果比特幣價格上漲低於借貸成本,且需要發行新股來償還現有債務,那麼他所描述的結構將按其預測的時間表發揮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