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政府確認,將以現行時間表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對虛擬資產交易收益徵稅。這項政策先前已三度延期,最新表態顯示,啟動日期暫時不再調整,但實施後若出現實際問題,政府仍可能修改部分細則。
三度延期後確定時間表
韓國副總理兼企劃財政部長官具潤哲 7 月 29 日在國會企劃財政委員會全體會議上表示,政府目前仍以明年開徵為前提推進準備工作,並將在必要時檢視制度設計。
根據韓國《所得稅法》,加密貨幣等虛擬資產交易所得將納入課稅範圍。韓國原本計劃在 2022 年 1 月實施,但由於交易所、稅務部門和投資者當時缺乏足夠的申報與配套基礎設施,政策先後被推遲三次,最終生效日定為 2027 年 1 月 1 日。
稅率與扣除額暫不調整
依照現行框架,投資者每年可享有 250 萬韓元基本扣除額,超出部分適用 20% 的國家稅率,計入地方稅後,總稅負最高可達 22%。
韓國政府目前擬將虛擬資產收益歸類為“其他所得”,而非一般資本利得。這意味著,加密資產收益將適用單獨的計算和申報流程,不與工資或經營所得合併計稅。
投資者在計算應稅收益時,需要以出售收入扣除可認定的取得成本。若同時使用多家本地或海外交易平台,申報時可能需要自行核對成交價格、手續費及跨平台轉帳紀錄。

- 年基本扣除額:250 萬韓元
- 國家稅率:20%
- 疊加地方稅後總稅負:最高 22%
報告提到,本地交易所預計將在交易資料提供和年度報稅支援中承擔重要角色。對於持有海外帳戶或跨平台交易頻繁的投資者,申報負擔可能更高,因為本地記錄未必涵蓋完整交易歷史。
虧損結轉成爭議焦點
韓國執政黨國民力量黨議員金相勳在會上質疑,現行方案未允許虛擬資產投資者進行虧損結轉,可能削弱本地交易需求,並促使部分資金流向海外。
所謂虧損結轉,是指納稅人可用先前年度的投資虧損抵扣未來年度獲利。依照韓國目前擬定的加密稅制,此安排尚未納入。
具潤哲回應稱,政府可在徵稅啟動後再評估這一問題。他表示,若制度實施初期暴露出公平性、合規或市場層面的困難,官方將考慮進一步調整。
是否改按資本利得課稅
部分議員和投資人主張,韓國應參考部分海外市場,將加密資產收益改按資本利得處理。若分類改變,扣除標準、虧損處理方式及申報規則都可能隨之調整。
不過,韓國政府認為,這問題不能只針對數位資產單獨處理。具潤哲表示,若要改變分類,必須連同股票、基金、衍生性商品等更廣泛的資本市場稅制一併檢討。
這意味著,即便未來韓國調整加密資產稅制,也很可能需要經過更大範圍的立法與監管協調。就目前進展來看,政策核心安排仍是先依既定日期落地,再根據實施情況決定是否修訂。











